教育机构合作加盟,教育合同纠纷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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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展望 共创未来——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加盟邵阳市铭志教育集团签约仪式举行

来源:邵阳日报

云邵阳客户端8月28日讯(通讯员 许志明)8月28日上午9时8分,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加盟邵阳市铭志教育集团签约仪式在崀山培英学校静远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新宁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诗钰,邵阳市铭志教育集团董事长杨爱英,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校长谢伟琦,崀山培英学校校长陈维凡,两校校级领导以及崀山培英学校师生代表40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仪式由崀山培英学校常务副校长谭贤伟主持。

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校长陈维凡致辞

升旗仪式后,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校长陈维凡致辞。他指出湘郡铭志学校立足邵阳,依托三湘名校长郡中学的品牌和资源,在校长谢伟琦的领导下,内练真功,外树形象,在短短四年办学时间内已成长为湘西南地区首屈一指的品牌学校,成为邵阳地区广大学生梦寐以求的好学校。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创办15年,总投资3.5亿元。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办学层次,现有在校学生5580人,教职员工近400人。学校先后获得了“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全国民办学校守诚信·重教学质量双保障示范单位”“湖南省骨干民办学校”“湖南省优秀学校”等70余项荣誉称号。学校教学质量一直名列全县前茅,小学部教学质量已连续四年蝉联全县第一,初中部、高中部教学质量稳居全县前二。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加入邵阳市铭志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合作,必将促进该校在师资队伍建设、教研一体化以及课程建设等方面与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的深度合作,在德育、教学、教研、考试等方面共享更多的优质资源。该校一定会以与湘郡铭志学校的合作为契机,虚心学习,积极合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态度,聚精会神抓教学、一心一意谋发展,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用智慧和汗水书写出铭志教育集团—新宁崀山培英学校的崭新篇章,打造出新宁人民为之骄傲,新宁学子为之神往的好学校。

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校长谢伟琦致辞

随后,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校长谢伟琦致辞。谢伟琦在致辞中表示,铭志教育集团—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加盟签约仪式意义重大,对加快推进铭志教育集团化进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指出,崀山培英学校是湖南省骨干民办学校,学校办学15年来,为邵阳教育的提升与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学校在校长陈维凡的带领下,坚持特色发展、多元成长,士气蒸蒸日上,捷报频传,声名鹊起。学校校容校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办学品质品牌得到高度认可与认同。崀山培英学校加盟铭志教育集团,必将推进整个教育集团的蓬勃发展。邵阳市湘郡铭志学校是邵阳市铭志实业有限公司携手长沙百年名校长郡中学重点打造的一所民办学校。学校办学四年来,坚守卓越品质,目前学校办学特色凸显,办学品质显现。湘郡铭志学校将充分利用集团平台与崀山培英学校深度合作的最佳契机,乘势而上,大胆作为,全面推动学校内涵式品质发展。

新宁县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仇诗钰致辞

新宁县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仇诗钰代表新宁县教育局致辞,对两校的加盟合作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学习借鉴名校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实现教、研、学深度合作,对新宁县崀山培英学校持续和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期待崀山培英学校抓住机遇,借助名校资源和管理优势,聚精会神抓教学,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维护学校稳定,努力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新宁县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两校校长正式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签字仪式后,与会人员饶有兴致地欣赏了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和高中部的文艺表演。随后双方就大家共同关心的教育教学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进一步深入交流了学校的现状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根治教育消费纠纷,法院发出“靶向式”司法建议

法治日报 | 作者 马超 王泽宇

“笔试不过,全额退费”“可参加全国赛事和夏令营,让您的孩子赢在起跑线!”

如今,各类培训机构以各种各样的噱头吸引着有需求人群的关注,从考研、考公、考教师到小朋友的舞蹈、美术、跆拳道,然而在这样的强势宣传下,教育消费者的权益是否能真正得到保障呢?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就从几家培训机构入手,坚持能动司法,延伸调解触角,“抓前端、治未病”,瞄准教育培训行业的预付式消费,出具“靶向式”诉源治理司法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2022年8月,刘某因教师考试培训,与晋城某科技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笔试不过,全额退费”。

2023年2月教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刘某未通过笔试,失落之余刘某向晋城某科技公司提出退费申请,但该公司却屡屡延迟退款期限。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晋城某科技公司退还预收款22300元。

无独有偶,陈女士家孩子今年上小学二年级,偶然的一天,家门口新开一家培训机构吸引了她的注意。培训机构宣称自己课程包含舞蹈、书法、美术等,看上去课程设置十分丰富,同时还可以参加全国赛事和夏令营活动,陈女士心动了。

试听了几节课,陈女士觉得还不错,彼时正值培训机构开业,优惠力度较大,她便给孩子报了名,并缴纳各类费用共计4198元。但在培训课程开始后,先是频繁更换老师,后来培训机构更是大门紧锁,课程也随之停止。然而陈女士电话联系负责人王某时却被答复:“钱不是交给我的,你们把钱给了谁就跟谁要。”

刘某将晋城某科技公司起诉到法院后,案件流转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人员首先电话联系了被告,无果后又主动联系原告,逐一核实案件情况,包括报名时间、培训类别、培训费金额、培训期限等,提炼案件焦点及核心情况。同时,调解人员赶赴被告公司耐心说理,使得被告公司同意返还预收款,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而陈女士的案件,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法院认为,该案属于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停止营业,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培训地点、培训条件为原告提供培训服务,属严重违约行为,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报名费。

法官秉承“案结事了”的解纷理念,再次组织调解,厘清培训机构委托合同纠纷的责任承担,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培训机构分期返还预收款。

随着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当事人诉求强烈,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及诉讼有效衔接,对像刘某、陈女士这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调解,形成调解方案后,再对其他同类纠纷进行统一调解处理,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解决。

但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仍觉得,目前法院所做工作都是案件发生后的处理方式,法官们都在思考,如何能“治未病”,将这些案件提前预防在案件发生之前?

对此,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向晋城市城区教育科技局、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晋城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5家单位发出“靶向式”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提出,从2022年6月至今已受理培训机构纠纷54件,均为预收款退赔纠纷。

为避免此类情形继续发生,建议:一、落实预收款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排查和源头化解,根据风险程度,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二、实施预收款风险管控,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资金分账管理;三、开展教育从业宣传,依法强化对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商户信用保障体系;四、注重纠纷联动调处,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各责任部门要和法院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多元解纷渠道。

这样的司法建议,将培训机构预收款从源头进行治理,切实守好了教育消费者的“钱袋子”,更加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教育市场。

考上985奖30万?学校未兑现,法院判了

6月29日,话题#学校承诺考上985奖30万未兑现被起诉#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据“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审结学生小王诉十堰某高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


案件经过显示,十堰某高中为吸引生源,于2019年4月在该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奖励”。


2022年6月,该校学生小王考入985大学,小王要求该中学支付奖励未果,故提起诉讼。


法院:小王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此行为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小王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小王被985大学录取,根据该中学的招生简章,小王符合招生简章约定奖励对象,小王主张该中学给付奖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给付金额,法院认为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确定奖励承诺,是对学生进行奖励的赠与行为,但该学生考上大学除了自身努力外,与学校和老师的培养也是分不开的,故综合全案考量,判决该中学支付小王5万元奖励款。


法官指出:


学校为了抢夺生源而对学生及家长开出的丰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当忠实履行,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千千万万学生树立了一个言而无信的坏榜样。


对学校而言,生源的竞争也不能光凭经济实力,更要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质量,正所谓身教大于言教,对教书育人的学校来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树立好的典范。


来源:中国青年报